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关于举办2021年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关于举办2021年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5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继续教育基地全体学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1.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事业单位职称、聘岗、社保、工资政策等方面进行培训。
2.培训方式
以集中面授、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登记。
三、学时要求
1.评审学时要求
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考核认定学时要求
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认定规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需按要求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四、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结合培训基地实际情况,每人收取100元培训费。
五、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
报到时各单位提交加盖本部门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294512@qq.com。
2.审验要求
学员名单审核通过后,学员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打印审验卡。审验卡打印时间截止到职称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五、纪律要求
培训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培训学习按单位安排座次,出勤记录作为个人和单位考核的依据。
六、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2021年5月12-18日培训,5月19日考试。请各单位于4月28-5月7日期间完成报名。
2.报到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综合大楼人事处622办公室。
3.培训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会展中心(呼市玉泉区昭君路22号农科院院内,乘1、6、27、62、K3路公交车到农科院下车)。
联系人:特日格勒
电 话:0471-5294758
附 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
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21年4月27日